暴雨 发表于 2022-1-19 22:28:33

讀李來璋<蘇祇婆35調與鄭譯84調辨析>一文之迴響

內容提要:"調首",是音階之首音,也就是"宮音"。與調式之首音,"曲調主音"無關!  
蘇祇婆七聲調,就是同均下的七宮(音階),與什麼七調式無關! 民間七勻孔律下的「翻七調」,就是一均七律下的七宮,而非七「調高」(七均)!更非七調式!否則梁武帝若竟真是這樣的”一笛七調式”的話,有何難能?又何可貴呢?那一種笛,竟是無法吹出七調式來的呢?  
中國的宮.調體系有均/宮/調三層次的學說。"均"不相當於"宮","宮"不相當於”調"。且則燕樂28調的七律調 X 四聲調,當有六種組合可能,而不止有 七宮X四調 與 四宮X七調兩種可能!二十八調當是七均四宮(音階),此事實可由日本唐傳雅樂調之本質,正就是如此而得證之。  
今人自己的理解錯誤──既把「聲調」誤解為「調式」,事實上古譜的「曲調主音」又不能與「聲調」名盡合,才有所謂”名/實之分”。  
關 鍵詞:蘇祇婆/鄭譯/七聲調/五旦三十五調/八十四調  
作者簡介:孫新財,男,1950年生,  
曾任台北市立國樂團演奏組主任,  
中華國樂學會副理事長,  
台灣省立交響樂團排演管理任內退休,  
現居台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146巷61弄8號  
Tel:04-23305238  
Email:mayasun.music@gmail.com  
Web :mayasun.idv.tw  
李來璋<蘇祇婆"五旦七調"與鄭譯"八十四調"辨析>一文(後稱<李文>),刊於<黃鐘>2000-1期。  
<李文>p10(二,旦調之說系於琵琶)中說:因"琵琶八十四調方得是五絃五本",所以"蘇祇婆所用之胡琵琶當為五絃琵琶!","蘇祇婆的五旦七調35調,與鄭譯之84調,所用皆為五絃五本的琵琶!"。  
我必須指出這個邏輯,不一定能成立!  
就算鄭譯的(十二律七調)84調,所用的是"絃柱相飲為均(?)"後的五絃五柱琵琶,又怎見得蘇祇婆的(五旦七調)35調,"絃柱未相飲為均之前"所用的,也是五絃五柱琵琶呢?蘇祇婆若也用五絃五柱琵琶,試問它又何以只有35調,而非84調呢?  
<李文>所說五絃五柱琵琶,可奏84調之說,也還有疑問。日本唐傳之雅樂中還有六種燕樂宮.調(三商調/三羽調),但此六調無論是用五絃五柱琵琶,還是四絃四柱琵琶,都有五種定弦法,可見儘管只轉6調,琵琶都是要"轉絃移柱"的,何況是轉35調,84調呢?  
不過,燕樂宮.調理論,究竟是否系於琵琶?究竟是四絃四柱還是五絃五柱琵琶?究竟是一種定絃法,還是要"轉絃移柱"?與旦/調之本質為何?並無絕對的直接關系,在此,我們可以不再追論!  
<李文>其它諸多基本錯誤,則不得不深論,如下:  
1.<李文>似認為,"調首"就是調式之首音,也就是"主音"。乃有"七聲可各自為調首(調式主音)"之說,然此觀念有誤!  
"調首"應是音階(而非調式)之首音,也就是"宮音"。從無"主音"的含意!  
黃翔鵬<不同樂種的工尺譜調首辨別問題>一文中,也明確的說:"調首是正調(本調)的起點",也就是基本音階的首音──宮音。  
<隋書>中所載:"今樂府黃鐘乃以林鐘為調首...."中之"調首"二字,其意義也正為音階之首音,(也就是"宮音")。(今人的理解也都是如此!並無例外)  
隋朝既以林鐘為調首,也就是說:"隋朝以林鐘為基本調(下徵調)的宮音!"與丘瓊蓀認為唐以下徵(宋以正聲)為基本調的學說,完全相合!  
2.<李文>仍認為,"聲調"就是"調式",乃有"七聲可各自為調首(調式主音)","旋宮六十調  
,乃為十二均(宮)五調式,相旋而成","七調式之謂蓋從鄭譯倡而始之"....之說!然此觀念有誤!  
p9(一,引言)中說:"八十四調....諸說不一,...明辨旦/調之真義,實為廓清這一樂史之謎的關鍵。"我非常贊成!但綜觀全文,他所欲廓清者,實仍只限於"旦"這一字,對"(聲)調"之本質,則並無任何懷疑!  
其實,古人的六十調,只有"十二律五(聲)調相旋而成"之說,並無"五調式相旋而成"之說。鄭譯倡而始之的實是七聲調,而非七調式!  
七聲也只可各自為宮(均主?),而並無"可各自為調式主音"之史證!(若否!請舉證!)  
五聲調就是五調式之說,實只是今人的誤會!當為王光祈始作俑。古人及樂史從無此說!民間也從無以不同主音來分調的事實!(若否!請舉證!)  
聲調只有四而五(更無七!),且與主音無關,也就是說並非調式,此可由上萬首古譜之主音與聲調名有80%並不相合,可證知!  
<李文>說:"為還本意,必應究其名實,...應以實鑑名..."我非常贊成,我的說法是:"理論應以事實為據,不合事實的理論,就不可能是正確的理論!"  
王光祈之望文生義,認為徵調就是徵調式,既無任何論據,又欠缺史證與實證,這樣的謬說,正是毫無事實可證的錯誤理論,我們居然相信了近百年!  
聲調並非調式,而是音階──  
商調是以商為宮的音階,  
羽調是以羽為宮的音階,....  
此可由日本尚存的:  
三種商調,都是含b7的音階,  
三種羽調,都是含b7b3的音階,證知!  
聲調若是調式,則唐宋燕樂,為何沒有徵調?宋元也後角羽兩調為何失傳?今人為何又仍有徵,角,羽三調式,就無解了!  
此誤與上述之調首誤解有關!  
古人但說徵調以徵為調首,並未說過徵調以徵為曲調主音的話。而以徵音為調首,洽就是以徵音為宮音的意思。(<五代史王朴奏議>也有"調"分別以七聲為宮的明確定義)  
<白石道人歌曲集>中有說:”徵調為「去母調」,不用黃鐘乃諧,又不可不用黃鐘(否則即  
成宮調)”、”徵調就是《晉史》的黃鐘下徵調”。就是認為黃鐘之徵調,是以林鐘為宮(而非主音為徵)的明證!  
近人如李來璋,林謙三...則以為調首就是曲調主音!但中國音樂的調首既是宮音,而宮音又不一定是曲調主音,則調首就並無有任何曲調主音的意思!   
3.<李文>似認為:"均就是宮",乃多次有"七宮(均)","十二均(宮)"....等用法。  
<李文>似又認為:"宮就是調",乃多次有"七調(宮)".....等用法。  
總之,是均/宮不分,宮/調不分,均/宮/調不分..  
黃翔鵬在<中國傳統樂學基本理論的若干簡要提示>一文中,已提出中國的宮.調體系有均/宮/調三層次的學說。若然,則均是均,宮是宮,調是調,"均"又怎麼會相當於"宮","宮"又怎麼會相當於"調"呢?  
中國的宮.調體系既有均/宮/調三層次,則燕樂28調的七律調 X 四聲調,就當有六種組合可能,而不止有 七宮X四調與 四宮X七調 兩種可能才對呀!  
事實上燕樂28調的七律調 X 四聲調 應就是 七均 x 四宮 也就是 七調高 X 四音階(這是就「之調名制」講的。「為調名制」則是11旦 X 四音階)  
以往我們總有均/宮不分,或宮/調不分的錯誤,才只在七均(宮)x四調或 七調 X四宮(均)兩謎宮中打轉,永無得解!  
<李文>一方面認為:"84調皆為理論而已 ,在音樂實踐中從未用過",一方面又認為:"唐宋間高手亦能奏全七調(宮)","今日一笛皆仍能通轉七調","實際音樂實踐中存在著大量的徵調式","民間實踐中存活著35調".......其間"調"的含意,時而為均,時而為宮,時而為調,就都是均/宮/調不分的明證!──音樂實踐中固然存在著大量的徵"調式",但燕樂28調中確無"徵調"!今人的一笛固然能通轉七"宮",但高手們用配指氣控所奏的,則是七"均"下的七”宮”。民間不用配指氣控所奏的翻七調,才是一"均"下的七”宮”。以七音分別為曲調主音,則根本不在燕樂討論的範圍之內!梁武帝所謂的”一笛七調”,絕非這樣的一笛七調式!否則這樣的”一笛七調式”有何難能?又何可貴呢?之前與之後的那一種笛,竟是無法吹出七調式來的呢?  
4.<李文>認為:"民樂七調","七宮還元","五調朝元"....都是指「調高」。乃有"同均只有三宮","豈有同均而含七宮之理"...等說法!  
我們必須指出,民樂七調,七宮還元,五調朝元....都是用七勻孔律的,在七勻孔律下轉七調,既都是同均的(只用七律),七宮豈非就是七個不同的音階?豈非正就是「同均而含七宮」之明證!所以無論是民樂七宮,民樂七調....就都是七個音階,而非七個「調高」,更非七個「調式」!  
有人說,笛上七調是要"配指氣控"奏出十二律來轉七「調高」的!  
則試問,此笛之所奏,與其它七(勻孔)律樂器之所奏,如何能相合呢?    洋琴、古箏、雲鑼、秦琴、阮咸、月琴、琵琶、笙...等七平均樂器上的七調,不是只用了”同均七律”又能如何呢?此時勻孔笛能單單用配指氣控來「翻七調」,而不理其它眾多管弦樂器嗎?  
此時,就算少數人能配孔氣控吹13律來翻七調,又何有用武之地呢?豈非也只好改用”同均的七律”來翻七調呢?  
就算他一個人仍堅持用十二律翻七調,則相對於其它這麼多樂器,只用”同均七律”來「翻七調「,我們仍可以說「翻七調」不是用七律,而是用十二律嗎?  
西安古樂之四調,也是只用同均七律的四音階,但李老師是主張"以上代勾"的,認為上字應是勾字之誤,且不但四調因「以上代勾」用了八律,且還可能是「以六代五」,「以尺代工」...共用了十律,民樂四調只有相同的一個音階呢!  
『以六代(下)五』問題,既只出現於五調上。則既已有五字,且還要以五字為宮,則又何來所謂以六所代的(下)五字呢?  
樂師們既會單單只把『勾』字改記為有日本味的『上』字,則何嘗不會,實反是將有日本味的『上』字,改記為無日本味『勾』字的呢?這樣的論據是倒果為因,先不承認中國有四音階才推論出來的!  
然則中國是否有四音階?豈非正應以事實為依據!又如何能先有此"同均只有三宮"的前提呢?  
5.<李文>認為:"旦"是"四調式之調首音","五旦即為五絃琵琶的五個散音"。  
旦的本質,丘瓊蓀在<燕樂探微>中,已定位為"調的集合",何昌林在<燕樂二十八調之謎>中,且已更進一步定位為"同主音七調之集合"(我且已修正為"同宮音七調之集合"。)  
,   但因為<李文>"旦"是"四調式之調首音","五旦即為五絃琵琶的五個散音"之主張,本就缺乏論證!所以在此我也就不再多談了!  
6.<李文>似認為,宮調理論失傳後產生了名實不符的現象。乃有:"筆者....深信古今之音樂實踐有其某種內在(不是外在名目)的延續性和一致性"之言,但在之前又云:"今人覓古求實...樂譜之真跡之匱乏,故困難重重"。  
我則認為,這是互相矛盾的!若樂譜之真跡匱乏,古今之音樂實踐上的延續性和一致性,又如何能得知呢?以二十八調記譜之南北曲尚存近萬首,樂譜之真跡有何匱乏的事實呢?  
此說當與其認為,"樂譜有名/實之不符者","音樂實踐之內在與外在名目未有一致性"有關!  
我則認為,這完全源於今人自己的理解錯誤──既把「聲調」誤解為「調式」,事實上古譜的「曲調主音」又不能與「聲調」名盡合,才有所謂”名/實之分”。  
把聲調的本質,均/宮/調的層次,28調原貌弄清楚以後,古今之音樂無論是理論與實踐,內在與外在名目,就都有其”延續性和一致性”!毫無矛盾之處!(若否!請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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