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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尺谱历史悠久,唐代即已使用燕乐半字谱,如敦煌千佛洞发现的后唐明宗长兴四年(933)写本《唐人大曲谱》。至宋代即为俗字谱,如张炎《词源》中所记的谱字,姜夔《白石道人歌曲》的旁谱、陈元靓《事林广记》中的管色谱等。一直发展到明、清通行的工尺谱。
这种记谱法到清乾、嘉年间,出现一种用工尺谱记写的管弦乐合奏总谱——《弦索备考》即《弦索十三套》。
近代常见的工尺谱,一般用“合、四、一、上、尺、工、凡、六、五、乙”等字样作为表示音高(同时也是唱名)的基本符号〔可等于sol、la、si、do、re、mi、fa(或升fa)、sol、la、si〕,如表示比“乙”更高的音,则在“尺、工”等字的左旁加“亻”号;如表示比“合”更低的音,则在“工、尺”等字的末笔曳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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