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是诗与乐的结合,两者既是合二为一的融合体,又是一分为二的独立体。两种语言有统一性也有特殊性,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发挥表现力。不同的作品有不同的写法,其词曲关系的处理也不相同。从创作角度看基本有三种方式处理词曲关系:一是综合构思,二是为词谱曲,三是为曲填词(包括外语歌曲的译配)。这就使得词曲之间的关系有很大的差异,这是指挥须关注的要点。从作品研究阶段起就要将其列为重点之一,到排练场会加倍显现其重要性。 普遍出现的两种现象:重曲轻词,重词轻曲,两者都是由于不相融通而产生割裂的偏颇。 “重词轻曲”是长期存在的误导误读,以表达词义为最高目的,以词为本,曲只是传导工具,不理解音乐语言的独立价值,缺少感受音乐的能力和修养。这是造成团队音乐表现力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与此同时,“重曲轻词”又是另一倾向,我曾连续听数十所大学团队的演唱,他们所唱的中文汉语歌曲,竟然没能听清几句歌词。以上两种倾向都使歌曲失去一半感染力。 虽然不同作品中两者的重心不同,但音乐语言永远是主体地位,歌曲是音乐形式不是文学形式,是唱的艺术不是说的艺术。 在排练中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作品,首先要建立音乐表现的逻辑链、语言的韵律感,体验音乐的述说,找到音乐语言的语义和情感抒发;再加入诗的叙述、渲染,充盈到音乐的表现架构之中,而诗的佳句妙语、叙事表意、核心词句、表情语气、都应给予加强发挥,为音乐整体增添助力、合力、感染力。 语言本就是叙事传情的,都是人内心表达的倾述,容不得无情无意的附加物梗在其间,使得歌者不得长歌吟诵,特别是叙述性的作品忽视语言的表现力是不可原谅的。这些都要求指挥在排练时准确地发掘、调动、发挥两种力量,以达到声情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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