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学会了歌谱,能够正确地演唱演奏时,必须及时转化到音乐表现的要求上来,我们不仅要唱“对”,而且要唱“好”。这个“好”不仅是唱得连贯、通畅、自然,而且要将音乐的内在情感从内心表达出来。由于音乐的情感是审美情感,它比生活中的情感更强烈、更集中,也更富有感染力,自然对乐感的培养极其有利。 即使是视唱等技能训练也必须要求在掌握了音高、节奏等音乐要素之后,将音乐的“味道”唱出来,避免单纯追求技术要求,而忽略了音乐的整体完美感。在声乐学习中我们可以从发声训练,音程节奏训练,和语言感觉三方面来培养我们的乐感。 发声训练方面:我认为发声训练也要像练习歌曲一样,既要强调演唱技巧,同时又要要求对没有歌词的发声练习曲对其赋予它一定的情绪来演唱,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我们的心理要素,发挥其音乐想象力,培养了有感情的演唱习惯从而培养和提高了我们的乐感。 音程节奏训练方面:一首乐曲由很多音高不同的音阶组成,音程准就是要我们注意乐句,乐段和音阶之间的音准。节奏稳是说在演唱中必须注重乐曲的强弱拍和音符时值的稳定与准确。在声乐演唱实践中常常会出现音高不准,节奏不稳的现象。这看来细小的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歌曲的表达效果。就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在做发声训练时音级跳进较大的练声曲,并用唱名代替母音的方法来做发声训练这样就可以既做了发声练习又纠正音准了。由于歌唱方法的不稳定,如气息控制不稳等,也会影响音准节奏,这就要求我们要用科学的方法多练习,增强肌肉的记忆力控制好呼吸,使音准节奏得到改善;另外在演唱前我们一定要有心理音高和心理节奏的相对心理定式。这一点对于控制音准节奏也是非常重要的。 语言感觉方面:声乐演唱是人声与歌词的完美统一语感与乐感是相通的。中国作品以中国语言为基础,所以,在演唱歌曲之前,一定要了解相对应的语言特点,才能更好的体现歌曲的艺术风格。在学习中我们必须先理解作品内容,然后在歌唱状态上有感情的“说”,最后再按“说”的感觉体会唱的感觉的习惯。这样音乐感觉就会随着语言感觉的提高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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